讓商家和消費者根據移動商務信息找到自己的位置
日前,工信部發布了"通信短信語言語音呼叫管理條例"(征集稿)。"值得注意的是,招標草案規定,未經客戶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向其發送商業信息或進行商業電話。如果這一規定能夠長期實施,預計將得到有效糾正,以便手機能夠使用垃圾短信和電話,使其能長時間保持耳朵安靜。
關于垃圾短信,電話的侵擾,每個手機用戶都有一套個人系統。手機在給人們帶來工作,生活便利的同時,也給了各種商務短信,商務電話‘施展才華’的機會。一些欺騙性的短信,電話就這樣被廣泛使用,在社會社會中制造了不應忽視的危害。"手機帶來了他們工作生活的便利,但也給了他們施展才華的機會。一些欺騙性的短信,電話就這樣大行其道,在社會上產生了不容忽視的危害。根據工信部提供的數字,僅今年一季度,12321互聯網不良和垃圾信息受理中心共受理投訴100028件,收到用戶垃圾短信投訴58268件,可見這一問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工業和信息技術部提供的數字也可以理解另一個含義。在四分之一的時間里,可能會有多達一萬條電話和垃圾短信被客戶報告。可以想象,商業電話和信息的總數應該是這個數字的幾倍。雖然正常的商務電話、短信和"垃圾信息"經常被混為一談,但并不是所有的商業信息和商務對話在實踐中都是無用和毫無意義的。類似的公告對于那些不需要的人來說是"垃圾",甚至是"垃圾",但是對于那些有用的人,他們可能隱藏他們需要的業務信息。
根據新的規定,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要求企業在征得接受者同意后發送商業信息。它沒有完全封閉這類商業信息的分布空間,而是在標準化的同時確認了這類信息存在的合理性。在一個越來越成熟的市場經濟和社會中,特別是在"消費"越來越發達的時代,現代人不可能完全拒絕各種商業信息的接收,只有利用這些規則從送貨規則中發送這種信息,企業和消費者才能同時受益。
從一個角度來看,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規定發送商業短信必須事先征得收信人的同意,這是一件好事,在此基礎上,我們也可以嘗試對商業短信收取更高的資源,向愿意接收商業信息的手機支付一定數量的報告,并通過宣傳等相關法律,規范市場,打擊各種商業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