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土地出讓收益更多地用在農民身上
中央辦公廳和國家辦公廳近日發布了 "關于調整和完善土地流轉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農村振興的意見",要求農業和農村土地流轉收入比重穩步提高,到 "十四五" 期間結束時,農業和農村土地流轉收入比重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網友指出,新政策的出臺,將為農村振興戰略提供強有力的財政支持,引導資源要素流向農村,是實施農業和農村優先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調整城鄉利益格局,構建新型工農關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有網友認為,地方土地流轉收入主要用于建設,過去大部分土地流轉收入投資于城市,目前我國城市化水平已超過 60%,應將土地增值收入多用于 "三農",更好地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為擴大內需提供重要的戰略支點。
網友 "消息人士說,該政策提出了" 防止支出分散 "的政策思路,反映了" 重中之重 " 的政策思路,要把農業和農村土地流轉收入資金整合起來,與農村振興戰略規劃的實施很好地銜接,注重彌補不足和優勢,同時要繼續通過原有渠道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業和農村地區的支出,以防止排擠效應。
網友 " 指出,政策出臺后,還應加強評估和監督。認真查處未經許可的救濟、截取、排擠、挪用國庫土地流轉收入、虛假增加土地流轉成本、非法使用農業和農村投資資金等;加強對土地流轉政策實施和土地流轉收支管理的審計監督,適時對土地流轉收入進行專項審計。在實施農村振興戰略的績效考核中,要調整和改善土地流轉收入的范圍,增加農業和農村使用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