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太原醫療急救立法抬擔架的費用買單
記者從山西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獲悉,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最近審查通過了"太原市醫療急救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該條例明確規定,擔架由市、縣人民政府承擔,每個醫療急救組配備兩架擔架,免費為患者提供急救服務。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說,近年來,太原市急救能力穩步提高,但仍存在應急網絡體系不完善、信息化建設落后、前線與醫院銜接差等問題。同時,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日益明顯,突發事件和突發事件的相對增多,對醫療急救服務的需求也在逐漸增加。目前,全市每年就診的院前急救人數正在以10%的速度增長。為此,今年4月,29名市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制定地方法律法規的議案。
條例"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急救中心人員所需經費、急救中心(站)建設和運營資金、指揮調度系統建設和運行經費、醫療急救信息平臺建設運營經費納入相應水平的預算。醫療急救費用列入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太原市衛生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孫惠生說,"醫療急救條例"的立法保護和財政支持,將從時間更快、水平更高、服務更好的三個方面顯著提高醫療急救水平,為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