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5舉措改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這項改革一方面堅持‘兩手抓’,另一方面堅持政府精簡和權力下放,大大減少了企業的類型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強資質審批后的動態監督,特別是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國務院新辦公室 24 日例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介紹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體制的改革。
根據國務院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體制改革計劃"(以下簡稱 "改革計劃")。11 月 11 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 "建筑工程企業資格管理體制改革計劃",提出了 "加強事后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等六項改革措施。
易軍說,他將在事發后通過五項措施加強監督,以確保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第一,要充分利用信息等手段,對企業取得資格后是否繼續符合資格標準進行動態核實,撤銷不再符合相應資格標準的企業資格,并對違法、違法行為的登記人員實行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證書被吊銷。
第二,要全面實施 "雙隨機、一開放、網絡 + 監管" 模式,投訴、舉報多的企業要增加抽查頻率,進一步提高監督效率。
第三,要嚴格監督執法,加強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履行,加大對分包、非法分包、資格掛鉤等違法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突出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從嚴治本,切實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第四,推進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黑名單" 制度,限制不誠實企業的資質升級和承包經營,同時實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規范工程建設各方的行為,有效控制項目風險。
第五,加強對個人職業資格的管理,明確注冊人員在施工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促進個人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專業資格人員必須與崗位掛鉤,終身負責,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