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受托人根據受托人的信托將其財產權托付給受托人的行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并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根據受托人的意愿管理和處罰受托人的行為。
信托是一種金融管理模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也是一種金融制度,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共同構成現代金融體系。信托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它通常涉及到三方面的內容,即投資于信貸的委托人、受信任的受托人和受益于該人的受益人。
基本功能
信托的基本功能是財產管理。體現在:
(一)管理內容的普遍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依法設立的其他組織和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殊性:為了受益人的利益。
(三)管理行為的責任:發生損失的,只要符合信托合同的規定,受托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受托人重大違反規定的損失的,受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管理方法的限制:受托人只能根據信托目的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意使用信托財產。
信任特征
(1)信托是一種以信托為基礎的財產管理系統。
(2)信托物權主體與利益主體分離。
(3)信任管理模式靈活、適應性強。
(4)信托財產是獨立的。
(5)產權是建立信托的前提。
類型劃分
根據信托計劃中資金使用的方向,集合基金信托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證券投資信托,即受托管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雙方約定,將信托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信托,分為股票投資信托、債券投資信托和證券投資信托。
(2)證券投資信托,即根據主要風險偏好、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工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的投資組合操作,信托財產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三)房地產投資信托,即受托管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雙方約定,將信托基金投資于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信托。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以小額資本投資間接獲得大型房地產投資的收益。
風險提示:投資是有風險的,小心選擇。